事件
前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林兆鑫,因騙取醫學院私家症診金和捐款約四百萬元,去年9月被判監25個月,但服刑不足一年便已出獄,近期更被發現頻頻現身上流社會場所,為重返醫界鋪路。保全局接受查詢時意味林是申請“釋前就業計畫”,獲得提早釋放。不過,林兆鑫能否再做醫生,則仍須通過醫務委員會的聆訊。
服刑
本被判刑廿五個月的林兆鑫,服刑未夠一半,為何已可出獄?根據《監獄規則》,如在囚人士在獄中遵守紀律,便可獲得三分之一減刑,在完成三分之二刑期後,便可根據“最早釋放日期”獲釋;而根據《囚犯(監管下釋放)條例》,除判終身監禁外,被判監兩年或以上的囚犯,在六個月內便屆“最早釋放日期”,均可申請“釋前就業計畫”,並最早可在“最早釋放日期”一年前提出申請,獲接納後可在“最早釋放日期”前六個月內,被安排轉往懲教署管理的宿舍居住,在懲教人員監管下完成餘下刑期,期間可從事獲認可的工作。
獲釋
保全局接受查詢時指,以一個被判24個月刑期的囚犯為例,一般可於服刑16個月後獲釋,若該囚犯成功申請參與“釋前就業計畫”,最早可於服刑十個月後轉往懲教署管理的宿舍居住,直至完成餘下的六個月刑期為止。這個例子剛巧與林兆鑫的刑期接近,似是意味林是申請“釋前就業計畫”,獲得提早釋放。
保全局又表示,“釋前就業計畫”實行至今逾廿年,2007年至2009年共接獲256宗申請,其中149宗獲批,成功率為57%,每宗申請都須經“監管下釋囚委員會”審批。據悉,因貪污而被判監六年的歌星陳奕迅父親陳裘大,和涉詐欺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前上海首富周正毅妻子毛玉萍,都是申請“釋前就業計畫”提前獲釋。
業內人士認為
林兆鑫本是腸胃科權威,可能重投杏林,他目前仍有醫生執業資格,但須先通過醫務委員會的聆訊一關。去年林兆鑫被判監,法庭已根據程式通知醫委會秘書處,並待林出獄後展開聆訊,以決定其是否仍有資格執業。
有熟悉聆訊程式的醫生認為,因林兆鑫被判監涉及的罪行和臨床執業有關,故相信可執業機會很低,但最終要視乎醫委會展開聆訊後的判決。
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認為,目前社會主要不是想懲罰犯過罪的人,而是希望能改過自新,讓他們重投社會,他們對社會仍有一定價值,而“監管下釋囚委員會”有一定指引審批囚犯能否提前獲釋,但期間如再犯,委員會有權力讓假釋的人重回監獄,機制運作多年一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