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伸

林伸

林伸,出生於莆田縣,字伸之,嘉祐三年(1057)進士。

宋代莆田縣人、字伸之,嘉�三年(1057)進士。
熙年八年(1075)調永靜幕官,時內臣程�獻屯田之策,朝廷委為都水使者(特派水利長官),勢焰傾一時。程好大喜功,將原有河道封閉,另開葫蘆河,肆意毀占民田、房屋與墳墓,致使沿河四個州縣百姓橫遭其害,人莫敢言。林伸不畏權勢,挺身而出,為民請命。他親歷實地勘察後,認為舊河床深,新河狹,水勢趨下,不可力勝,並列舉其弊端。為此觸犯了程�。程�以阻撓破壞治河大事彈劾林伸,褫其一官。有人勸林伸曰:“汝職位既低,言論又峻刻,這不是自招災禍嗎?”林伸答曰:“伸知為民計,不知為身計。身危民安,雖去無憾。”為民謀安,雖奪官降職,亦不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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