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龍巖市紀委的通報稱,林仁輝身為中共黨員,在市紀委調查連城縣公安局原政委林負功等人嚴重違紀案件過程中,向可能涉案的時任連城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林慶禎提供案件調查信息、分析案情、打聽重要證人作證情況、訂立攻守同盟,以及幫助林慶禎與證人約定見面時間和地點進行串供,嚴重妨礙案件調查。
通報
福建省龍巖市紀委2015年12月22日對兩起嚴重干擾、妨礙紀律審查問題進行了通報,龍巖連城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林仁輝及福建天衡聯合(龍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業律師羅奎金受到查處 。
社會評價
2015年9月,龍巖市紀委對羅奎金進行立案審查,市公安局新羅分局給予立案偵查,新羅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羅奎金批准逮捕。
龍巖市紀委的通報指出,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是共產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林仁輝、羅奎金身為共產黨員,尤其還是從事政法、法律工作的共產黨員,卻反其道而行之,公然違反政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業身份影響,嚴重干擾、妨礙紀律審查,影響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