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陽縣鹽務管理局

松陽縣鹽務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履行轄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浙江省鹽務管理局,接受麗水市鹽務管理局指導。   

單位簡介

松陽縣鹽務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履行轄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浙江省鹽務管理局,接受麗水市鹽務管理局指導。
松陽縣鹽業有限公司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為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縣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公司註冊資本55萬元,2009年末總資產261萬元,淨資產121.70萬元。2009年實現銷售收入327.14萬元,實現利潤總額2.9萬元,淨利潤1.1萬元。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轄區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轄區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財務科、運銷科、鹽政科、鹽政稽查隊。

領導班子

李慧文:松陽縣鹽務管理局副局長、松陽縣鹽業公司副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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