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松陽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是麗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直屬機構,負責管理本轄區質量、標準化、計量、合格評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一)負責全縣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質量振興工作;組織實施名牌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研究分析區域產品質量狀況。
(二)負責全縣標準化工作。指導協調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全縣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全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四)負責全縣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
(五)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轄區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一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六)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開展風險監測工作;按職責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和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工作;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配合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負責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負責本轄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
(十一)領導和管理局直屬單位、鄉鎮基層站(所);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
(十二)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本市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審查工作。(二)領導與監督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領域中的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處流通領域中的商品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指導質量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工作;組織協調產(商)品質量、計量糾紛的調解。
(三)統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和《浙江省質量振興實施計畫》及《麗水市質量振興實施計畫》;研究制訂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全市質量形勢的巨觀分析,和質量信息的發布;組織制定和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組織做好名牌產品申報和評價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初審和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的管理工作;受理質量申訴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複議案件。
(四)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制定農業標準規範;負責企業執行標準的備案管理;組織管理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發證和物品編碼申報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實行考核和監督;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全市量值傳遞;規範和監督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計量行為;管理全市計量器具產品製造、修理許可證工作;受理計量糾紛和計量仲裁。
(六)統一管理檢驗機構,監督質量認證和認證諮詢行為。
(七)制訂並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負責防偽技術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專業技術職務和職業資格申報、考核、評定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負責有關規章、制度、技術規程的在本市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
(九)領導和管理所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掛靠的質量技術監督協會、質量協會。
(十)承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