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確保全市各項公安工作的圓滿完成。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3、偵查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進行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4、主管偵查工作,協助兄弟公安機關的刑事、經濟案件的偵查和布控。
5、維護全市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外來人口、出租房屋和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查處各類治安事件,處置突發性事件,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落實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列管內部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6、主管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7、管理和維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管理全市機動車輛、駕駛員,開展交通安全的宣傳工作。
8、負責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協管消防大隊建設。
9、負責審查、辦理提請逮捕、移送起訴、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教養案件;決定行政拘留、公安行政罰款、警告等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收容教育、強制戒毒、強制精神病治療等措施;負責公安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和執法制度建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供法律諮詢。
10、負責指導並依法監督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作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1、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
12、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依法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管理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指導、監督對“三無”盲流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
13、組織實施對來本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14、組織、指導禁毒緝毒工作,偵查涉毒案件。
15、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負責全市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產品的管理。
16、管理和落實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17、規劃、實施全市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以及民警的教育培訓。
18、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實施公安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19、指導林業等公安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治安防範組織的工作。
2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機構設定
政治處
政治處是市公安局黨委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辦事機構和負責市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負責部署抓好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編制、機構和人員的配備,負責獎懲的考核申報及其它相關工作。
監察室(與紀委合署辦公)
監察室是市公安局行政監督工作職能部門。負責制定、實施有關隊伍建設、行風建設的制度和措施;開展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查處和審理違法違紀案件。
警務督察隊
組織實施對本局各單位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對本局各單位和人民警察執行、執勤情況進行現場督察。
指揮中心
規劃和管理全市公安110報警指揮系統建設;了解和掌握各類社會治安動態,及時收集、報告有關社情和公安信息;協助局領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災害事故,協調各部門、各警種的警力。
法制科
負責制訂有關執法方面的規章制度,指導和審核本局制訂的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審核和執法指導工作;負責本單位行政處罰適用聽證程式的相關工作;負責對執法違法案件的監督糾正和組織執法監督工作;參與對重大、疑難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處理的研究;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有賠償等歸口案件;負責勞動教養、少年犯管教案件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全市經濟犯罪的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情況,制定預防防、打擊對策,組織承辦全市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工作。
治安大隊
掌握、分析全市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查處的對策;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維護各類治安秩序、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危險物品、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等的治安管理;負責徵兵政審工作;監督重點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組織的建設及其它相關職能。
刑事偵查大隊 (下設技術、情報、重案、辦案指導、信息等5箇中隊)
承擔全市刑事偵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動態,組織偵查破案,組織開展全市專項鬥爭;承擔檢驗鑑定和案件痕跡物證鑑定,開展行動技術工作;負責計程車治安管理工作。
禁毒大隊
掌握、分析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和規律特點,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對毒品強制戒毒、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和易製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負責市禁毒辦的日常事務工作,組織開展禁毒預防宣傳教育。
交通警察大隊 (下設辦公室、直屬一中隊、直屬二中隊、事故中隊、城區中隊、橫店中隊、巍山中隊、南馬中隊,車輛管理所、駕校、違章處理中心)
負責維護全市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負責機車登記、註冊、檢驗、核發牌證、駕駛員考試、考核及證件的核發與管理;組織、指導汽車駕駛員培訓和安全監督;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設安全設施的規劃、建設。
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
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網際網路上信息監控工作和偵控工作;查處危害公共住處網路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實施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安全檢查工作。研究制訂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和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
出入境管理科
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報;指導和管理對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外國人居留、旅行等管理工作;指導和承辦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台探親、旅遊、留學、定居等審核報批工作;依法查處外國人、中國公民有關出入境方面違章、違法等活動。
辦證中心
負責掌握轄區人口及其基本情況,提供公安業務查詢,為現實鬥爭服務。受理和辦理各種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準遷證、戶口四項變動等。
巡特警大隊
預防、制止和打擊現行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巡區社會治安秩序;
接受公民報警,為人民民眾提供緊急救助;參與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人民警察執行的其它任務。
派出所
(1)、全力維護轄區的治安穩定。及時發現、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可防性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維護好轄區治安。
(2)、大力推進社區警務建設。按照警力下沉、警務前移的原則,逐步建立起與新型社區管理體制相適應的社區警務工作機制。
(3)、構築社區治安防控網路。開展形式多樣的治安巡邏、鄰里守望活動,構建專群結合、警民聯防的社區治安防控網路,大力提高社區安全防範工作能力。
(4)、強化實有人口管理。全面、準確地掌握轄區實有人口基本情況,及時發現和提供違法犯罪線索,努力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活動。
(5)、加強轄區治安管理。全面掌握轄區內公共娛樂場所、特種行業、出租房屋、重點要害部位和涉及槍枝、彈藥、爆炸、劇毒、放射等危險物品及其他嚴重違法犯罪的情況,及時消除治安隱患。
(6)、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廣泛收集各類敵社情動態和各種違法犯罪情況,及時上報各類重要信息。
(7)、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範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範意識。
現任領導
局長:陳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