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所記以仁宗,神宗兩朝事居多,由於魏泰多與上層人物交往,熟知內情,所記當時歷史尤其是王安石變法,有重要參考價值。書中記載的呂惠卿與王安石書,是了解呂、王關係的重要材料。卷六所記曾布與王安石事,說明曾因反市易法被黜後,與王仍有交情,並未發展到勢不兩立的地步。書中對貪污賄賂,趨炎附勢、狼狽為奸的現象時有揭露。尤其難能可貴的是,其在卷十記載了宋英宗打擊報復、庇護皇親的事實。此書所記亦有一些失實之處,舊聞證誤、容齋隨筆等書均有駁正。總的來說,在宋人筆記中,它還是史料價值較高的一種。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三朝名臣言行錄引此書達三十六條,在二百二十五種引書中,居第五位。十五卷。作者雜記北宋官場的見聞,關於王安石的條目偏多,作者為曾布的親戚,對新政褒貶不一,反映出魏泰的動搖態度。
選文
原文
張文定公齊賢,以右拾遺為江南轉運使。一日家宴,一奴竊銀器數事於懷中,文定自簾下熟視不問爾。後齊賢為宰相,門下廝役往往侍班行,而此奴竟不沾祿。奴隸間再拜而告曰:“某事相公最久,凡後於某者皆得官矣。相公獨遺某,何也?因泣下不止。文定憫然語曰:“我欲不言,爾乃怨我。爾憶江南日盜吾銀器數事乎?我懷之三十年不以告人,雖爾亦不知也。吾備位宰相,進退百官,志在激濁揚清(有的版本“宜激濁揚清”翻譯一樣),敢以盜賊薦耶?念汝事吾日久,今予汝錢三百千,汝其去吾門下,自擇所安。蓋吾既發汝平昔之事,汝其有愧於吾而不可復留也”。奴震駭,泣拜而去。
譯文
張齊賢,從右拾遺升為江南轉運使。一天舉行家宴,一個僕人偷了若干件銀器藏在懷裡,齊賢在門帘後看見卻不過問。後來,齊賢晚年任宰相,他家的僕人很多也做了官,只有那位僕人竟沒有官職俸祿。這個奴僕乘空閒時間跪在齊賢面前說:“我侍候您時間最長,比我後來的人都已經封官,您為什麼獨獨遺忘了我呢?"於是哭泣不停。齊賢同情地說:“我本來不想說,你又會怨恨我。你還記得在江南時,你偷盜銀器的事嗎?我將這件事藏在心中近三十年沒有告訴過別人,即使你自己也不知道。我現 在位居宰相,任免官員,激勵賢良,斥退貪官污吏,怎能推薦一個小偷做官呢?看在你侍候了我很長時間,現 在給你三十萬錢,你離開我這兒,自己選擇一個地方安家吧。因為我既然揭發這件過去的事,你也必然有愧於我而無法再留下。”僕人十分震驚,哭著拜別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