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西漢時期,設東莞縣,屬徐州刺史部琅邪郡。(《漢書·地理志》)東漢屬徐州刺史部琅邪國。(《後漢書·郡國志》)
又據清代吳增僅《三國郡縣表附考證》:東漢建安初,魏武分琅邪、齊郡置東莞郡,東莞縣屬徐州東莞郡。三國魏沿之。(中華書局出版《二十五史補編》第三冊)
晉代,東莞縣仍屬徐州東莞郡,劉宋時期亦沿之;元魏屬南青州東莞郡;高齊文宣帝廢東莞郡,東莞縣屬南青州東安郡;宇文周屬莒州東安郡;隋代屬高密郡。(《重修莒志》卷四)
唐代初期,東莞縣屬密州。(見《重修莒志》卷五十一“金石”所載唐永徽元年省堂寺碑文。)
唐代前期,東莞縣撤併。
兩漢
《水經注·沂水》云:“《郡國志》,東莞有鄆亭。今在團城東北四十里,猶謂之故東莞城。”酈道元所引《郡國志》,即《後漢書·郡國志》,所謂“今在團城東北四十里”的“故東莞城”,自然是指東漢東莞縣城,我們只要搞清楚“團城”的位置,就可以確定東漢東莞縣城的位置了。
據酈道元《水經注·沂水》篇,有一部叫“《東燕錄》”的書籍,將沂河東岸的東莞縣城記載為“團城”。《宋書》薛安都及《魏書》劉休賓、尉元等《傳》,都有關於“團城”的記載。《魏書·地形志中》有“南青州,治團城”(按:“團”,今版或誤作“國”字)的記載。
《東燕錄》是一部什麼時候的什麼樣的書籍,今已不知,民國熊會貞只雲“《十六國春秋》作《南燕錄》”(民國楊守敬、熊會貞《水經註疏·沂水》),卻不知《東燕錄》。東晉十六國時期,有北燕、南燕、前燕、後燕、西燕等朝代,並無“東燕”這樣一個朝代,但這一時期卻有“東燕郡”,東燕郡初置於東晉,廢於北魏,轄境在今河南省內。如果《東燕錄》這部書寫的就是這個東燕郡的事,估計它的成書時間最早可能在劉宋時期。宋代《太平寰宇記》卷二十三所謂“南燕於此置團城鎮”,在唐代之前的文獻中並無此說,只是樂史將“東燕”誤作“南燕”罷了。
東晉十六國時期的東莞,並無“團城”之說,根據有二:首先,《晉書》卷一百二十八《載記》“王師次東莞”,根據《宋書·武帝紀》,其時為東晉義熙五年(409),已經是東晉末年了;其二,“《十六國春秋》作《東燕錄》,但云,劉裕師次東莞,不言登團城。”(民國楊守敬、熊會貞《水經註疏·沂水》)可見,東晉十六國時期只有“東莞”,而無“團城”, “團城”之名始於劉宋,見於北魏文獻。
據《水經注·沂水》篇,團城的位置在爆山(今稱跋山)之南、沂河東岸,與今沂水縣城很接近,《元和郡縣圖志》、《太平寰宇記》等唐代以後的許多文獻多以今沂水縣城為古團城,然而,現代考古證明,今沂水縣城修建於隋唐時期,因此,今沂水縣城不可能是古團城。
元代於欽《齊乘》卷四以為團城在“沂水東北三十里”;清初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三十五云:“東莞故城,在(沂水)縣西北”;《說文解字》“沭”字下,清代段玉裁註:“今山東沂州府沂水縣治西北,東莞故城是也。”查1997年版《沂水縣誌》,今沂水縣東北三十里並無漢代至南北朝時期的古文化遺址,但在沂水縣西北約8公里處的古城村有漢代文化遺址,此遺址的位置與《讀史方輿紀要》、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所說的東莞故城的位置相符。筆者以為,沂水縣城西北8公里處的古城村遺址就是古團城所在地。
今沂水縣東北部的徐家榮仁村古遺址恰位於沂水縣古城村遺址的東北四十里,酈道元《沂水注》里的“團城東北四十里,猶謂之故東莞城。”與《水經·沭水》篇所記載的“沭水出琅邪東莞縣西北山,東南過其縣東。”中的兩個“東莞”實指一地,即今沂水縣東北45里處的徐家榮仁村古遺址。也就是說,兩漢東莞縣城的位置是一致的。
魏晉
成書於東漢末、三國初的《水經·沭水》篇中記載了東莞縣,但北魏酈道元卻不在《沭水》篇為“東莞”作注,而是在《沂水》篇中對東莞縣故城詳加敘述:“沂水又南逕爆山西,山有二峰,相去一里,雙巒齊秀,圓峙若一。沂水又東南逕東莞縣故城西,與小沂水合。孟康曰:縣故鄆邑,今鄆亭是也。漢武帝元朔二年,封城陽共王子吉為東莞侯。魏文帝黃國中,立為東莞郡,《東燕錄》謂之團城。劉武帝北伐廣固,登之以望五龍。魏南青州治。《左氏傳》曰:莒、魯爭鄆,為日久矣。今城北鄆亭是也。京相璠曰:琅邪姑幕縣南四十里員亭,故魯鄆邑,世變其字。非也。《郡國志》,東莞有鄆亭。今在團城東北四十里,猶謂之故東莞城矣。小沂水出黃孤山,西南流逕其城北,西南注於沂。”
爆山今作“跋山”,《沂水縣地名志》記為西跋山、東跋山,位於今沂水縣城西北12公里,跋山水庫大壩東端。對於上文中的“東莞縣故城”,又稱“團城”,位於跋山之南、沂河東岸,它的位置就是今沂水縣城西北8公里處的古城村遺址,上文在論證團城的位置時已經詳述,不再贅言。《沂水縣誌》將此遺址確定為漢代文化遺址,則東莞縣從徐家榮仁村遺址遷到古城村遺址的時間最晚應該在三國時期。
酈道元在《沂水注》中,有“東莞縣故城”、“團城”、“魏南青州治”三種說法,卻始終沒有直接稱“東莞縣”,說明北魏時期東莞縣治已經不在團城了。也就是說,今沂水縣城西北8公里處的古城村遺址作為古東莞縣治的時間應該是在魏晉時期。
劉宋至唐
酈道元在《沂水注》中只說“東莞縣故城”、“團城”,為魏南青州治所,但始終沒說明東莞縣的遷址時間和當時的東莞縣的治所位置。《魏書·地形志》只記載了東莞縣屬南青州東莞郡,但對於東莞縣的具體位置沒有明確的標誌性記載。
先來解決東莞縣在北魏之前遷址時間的問題。 筆者認為,晉代以後,東莞縣的遷址時間應在劉宋時期,根據如下:
其一,東晉末年,東莞縣治仍在今沂水縣北部的古城村遺址。
《晉書》卷一百二十八《載記》“王師次東莞”,據《宋書·武帝紀》,時為東晉義熙五年(409),劉裕伐慕容超,是年四月從建康(今南京市)出發,走水路,五月至下邳(今江蘇睢寧西北),停船徒步北上,經東莞,越大硯山(今沂水與臨朐兩縣交界處的穆陵關),於六月攻克臨朐,圍廣固(今青州)。從行軍路線上分析,劉裕所經過的東莞縣城仍在今沂水縣北部的古城村遺址。
其二,劉宋時期的今沂水縣城被稱為“團城”,曾為東安、東莞二郡太守的戍城和東徐州治所,東莞縣移治他處。
《宋書·薛安都傳》:“先是東安、東莞二郡太守張讜守團城,在彭城東北。始同安都,末亦歸順,太宗以為東徐州刺史,復為虜所沒。”關於張讜守團城的時間,據《資治通鑑》第一百三十二卷,宋明帝泰始三年(467)二月,“輔國將軍清河張讜守團城。”“十一月乙卯,分徐州置東徐州,以輔國將軍張讜為刺史。”此時的東徐州為宋明帝所設。到了泰始四年(468)正月,“魏尉元遣使說東徐州刺史張讜,讜以團城降魏。魏以中書侍郎高閭與讜對為東徐州刺史。”
從上文中可看出,團城之設東徐州,始於宋明帝泰始三年(467),《魏書·地形志》所謂“顯祖置為東徐州”只不過是張讜降魏後的順沿而已。
劉宋以後的東莞縣治遷到了何處?《宋書·州郡志》和《魏書·地形志》均未說明其具體方位。民國《重修莒志》卷四“沿革表”在高齊南青州東安郡東莞縣下有小字註:“其治所在今東莞集”,筆者以為,劉宋時期的東莞縣就已經遷址到莒北東莞集了。根據如下:
其一,《隋書·地理志》“高密郡東莞”下載:“後齊並姑幕入焉,有箕山、濰水。”箕山為濰水之源,在今沂水縣東北,山的南麓入今莒縣東莞鎮北境。這裡明確了北齊和隋代東莞縣的位置,縣境內有箕山,有濰水之源。此條記載可為東莞鎮駐地系北齊和隋代東莞縣治所的證據之一。
其二,據《重修莒志》卷五十“金石”記載:“治北東莞山麓,舊有寧泰寺,建於北魏孝明帝時。”而且記錄了寧泰寺殘石四種,其中第一石為北齊河清二年(563)佛教造像碑,其餘三石,沒有時間,《重修莒志》判斷為“非北齊以下物也。”南北朝時期,城邑近郊風行造像建寺,寧泰寺殘石四種,也是莒北東莞鎮駐地在北齊時期為東莞縣治所的證據之一。
其三,《重修莒志》卷五十一“金石”收錄了隋開皇四年“阮景暉一百十八人造像碑”,為東莞寧泰寺之佛教造像碑,此碑於1980年移至浮來山定林寺。碑文中有“今東莞縣治邑阮景暉”、“開皇四年九月”、“東莞縣令薛廣文”、“東莞縣丞趙綽”、“東莞縣尉郭德嗣”、“東莞縣尉李昌”等載文。此碑陰又刻有“大唐永(徽)二年”和“東莞”等文字。此碑是東莞鎮駐地為隋唐時期東莞縣治所的有力證據之一。
其四,《重修莒志》卷五十一又收錄了省堂寺大唐永徽元年(650)佛教造像碑,碑文有“東莞縣”字樣。據《重修莒志》卷四十六“壇廟”,省堂寺在陳村。今沂水縣東北部有前陳村、後陳村,明、清至民國時期屬莒州(或莒縣),去東莞村東北約15華里,此碑可成為證據之一。
其五,1966年前,東莞公社門前有一對石獅子,高約1.5米,狀甚雄偉,傳說是當年東莞縣衙門的石獅子,毀於十年動亂。此條可作參考。
其六,據《宋書·州郡志》和《魏書·地形志》,劉宋、北魏兩個時期的東莞郡轄縣完全相同,即:莒、諸、東莞。莒即今莒縣,為東莞郡治所;諸縣故址位於今諸城市西南30里處的枳溝鎮喬莊村;將東莞縣治所置於今東莞鎮駐地,則三縣相鄰,成為一郡,於地理相合。同時,劉宋和北魏時期東安郡轄縣亦完全相同,即:蓋、新泰、發乾。蓋縣位於今沂源縣,新泰縣位於今蒙陰縣,發乾縣位於今沂水縣。東安郡治在團城(見《隋書·地理志》“琅邪郡沂水”注)。因此,劉宋、元魏時期的東莞縣治不可能在今沂水縣境,其最合理的位置就是今莒北東莞。
其七,《水經注·沭水》:“沭水左與箕山之水合。水出東諸縣西箕山。”(楊守敬、熊會貞《水經註疏》本,江蘇古籍出版社出版。)這段文字頗有爭議,清代幾位著名學者看法不一,考據大師戴震、史學家全祖望均以為“出東”當為“東出”,即“水東出諸縣西箕山”。趙一清《水經注釋》將“縣” 字改為“城”字,即“水出東諸城西箕山”,以為“《漢書·地理志》無東諸縣,而諸縣別有東諸城,見《濰水》篇。”考《濰水注》,趙一清所說的“東諸城”即西漢“海曲縣”,海曲縣故址在今日照市東港區西5華里,“箕山之水”位於今莒北,不可能位於莒縣東部的海曲縣境。趙一清之說為誤。考《水經·沭水注》,“箕山之水”當以今莒北繡珍河為是,此水發源之“箕山”若即今東莞鎮北部與沂水縣交界處的箕山,則戴、全二家之說似乎正確,因為諸縣故址位於今箕山之東約80里處的諸城市枳溝鎮喬莊村。然而,《水經注》明代朱謀瑋箋校注本和《永樂大典》本均作“水出東諸縣西箕山”,全、戴實無版本依據,臆斷而已。民國熊會貞以為:“《注》本有東出、出東兩例,說見《濁漳》篇,此指《濰水》篇之諸縣,東諸二字文連意不屬,謂東方之諸縣耳。”筆者以為,以上說法均不正確,因為除《水經注》外,古文獻中沒有南北朝時期諸縣有“箕山”的記載,若將“東諸縣”改為“東莞縣”,即“水出東莞縣西箕山”,則與《隋書·地理志》東莞縣有箕山的記載相符,與今天的東莞鎮駐地、箕山、繡珍河(即箕山之水)的位置相符,更重要的是,《水經注》中一直沒有著落的“東莞縣”,在這裡便找到了下落。
依據以上七條,我們可以將劉宋以後的東莞縣治所確定在今莒北東莞鎮駐地。
裁撤
《隋書·地理志》高密郡有東莞縣,新舊《唐書·地理志》均無東莞縣,說明東莞縣裁撤於唐代。
唐代什麼時間裁撤了東莞縣?史無詳載。
唐人著述的地理書,傳至今日者唯有《元和郡縣圖志》,作者李吉甫,成書於唐憲宗元和八年(813)。此志書無東莞縣之記載,說明在唐元和八年之前,東莞縣即已裁撤。
唐代杜佑撰寫的政書《通典》,有《州郡典》十四卷,也沒有記載東莞縣。《通典》所記州縣戶口的系年,有天寶十四年(755)和開元二十九年(741)兩說,若按後說,則東莞縣於唐開元二十九年前即已裁撤。
《舊唐書·地理志》所記州縣為天寶間之治,《新唐書·地理志》所記為天寶元年(742)的州縣設定,則唐天寶元年(742)前東莞縣治即已裁撤。
上文已經談到《重修莒志》卷五十一“金石”收錄的永徽二年(651)的石碑,其中有“大唐永(徽)二年”和“東莞”等文字,因此,唐代東莞縣治裁撤時間應在永徽二年(651)至開元二十九年(741)或天寶元年(742)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