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總部胡同

位於東城區東南部。東起建國門北大街,西至朝陽門南小街。因明時一總鋪在胡同內得名。
東總布胡同明時屬明時坊,與今西總布胡同統稱總鋪胡同。鋪,為明代地方保甲制度中之劃分單位。《宛署雜記》中說:“城內地方以坊為綱”坊下分牌,牌下分鋪,“見行城內各坊,隨民居多少,分為若干鋪,每鋪立鋪頭、火夫三五人,而統之以總甲”。總鋪,即總甲理事之所。總鋪胡同為當附近各胡同各鋪的總甲所在。清時稱總部胡同。宣統時東西總布胡同。
東總布胡同五十三號,該處原是大雜院,三十年代,陳覺生購得,陳當時在任北平鐵路局局長,用貪污鐵路上的材料蓋起了一座大宅院。北平淪陷後,陳覺生被日本人毒死,該宅被偽警察署一日本顧問官所得。抗戰勝利後,此處為國民黨警察部門。解放後為作家協會所在地。1982年公布為東城區文物保護單位。玉泉釀酒公司曾設在東總布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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