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物價局

分管價格管理、價格監督檢查、價格監測、農產品成本調查。 綜合管理價格投訴舉報,查處和糾正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和違規行為。 7、組織開展價格信息服務和價格信用建設等工作。

領導成員

局 長:符小麗 負責物價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劉志仕 分管價格管理、價格監督檢查、價格監測、農產品成本調查。
副局長: 吳昌泰 分管收費管理、依法行政、辦公室。

組織機構

內設: 辦公室、價格管理崗、收費管理崗、統計信息崗
下設:市物價檢查所、市價格認證中心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有關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規劃和和年度工作計畫;
2、組織實施全市價格分析、監測、預警和監控。負責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
3、按照《海南省定價目錄》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公用事業和公益服務價格和收費;
4、承擔全市市場價格的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市場價格的調查,處理價格壟斷、哄抬物價、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和案件。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環境。
5、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綜合管理價格投訴舉報,查處和糾正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和違規行為。
6、協調處理價格、收費矛盾糾紛。
7、組織開展價格信息服務和價格信用建設等工作。
8、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辦事程式
(一)價格審批
申請——受理——成本調查監審——聽證(重要商品與服務價格)——集體討論決定——下達批文
(二)收費許可證
申請——受理——審核有關規定——局長審簽——發證
(三)價格認證
委託機關(單位)委託——受理——現場勘驗——采價——撰寫價格鑑定技術報告——審核——出具價格鑑定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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