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13年年12月23日,受害者晴晴稱在東平縣銀山鎮銀悅賓館被三名男子強姦 。
2014年7月,新京報接到舉報稱,山東省東平縣斑鳩店鎮中學一名初二女生被迫與三名吸毒男子發生性關係。
2014年7月3日,事發的斑鳩店鎮中學。附近村民稱,常有社會車輛停在校門口誘騙女生。
案發過程
案發時間是2013年12月23日,當時她剛過14周歲生日5天,上初二。
晴晴回憶稱,當日第一節晚自習課後,她的好友,13歲的小婷一個人溜出學校,被學校門口不遠處白色寶馬車上的人喊上了車。跟在後面的晴晴上前喊小婷下車,卻被一個男子推上了車,隨後車門落鎖。
晴晴說推她上車的人叫王強(真名黃鵬),經常開一輛紅色本田車停在校門口招呼女生,在學生中小有名氣。
隨後,這輛車開進了東平縣銀山鎮銀悅賓館院內,賓館又下來三個人。家屬稱,當地警方後來證實五人分別是黃鵬、盧道剛、黃德伍、鄭容材和小龐(未參與性侵)。
5人吸毒後,盧道剛和40多歲的鄭容材拉著小婷去了另一個房間,黃鵬和晴晴留在吸毒的房間。
晴晴說,隨後黃鵬強姦了她。晚上12點左右,黃德伍進入房間,晴晴奪門而出,但賓館院子的鐵門反鎖,晴晴未能逃出。被拖回房間後,黃德伍和盧道剛又分彆強奸了晴晴。當晚自始至終,晴晴一直哭泣,並曾抓撓和腳踢對方,但“直接就被按住了”。
調查分析
在當地,上述社會青年誘騙國中女生已是公開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還有3名女生稱曾被迫與這些男子發生性關係。當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認發生性關係的女生,“從11歲到15歲的都有。”這幾名男子長期將車輛停在學校門口,通過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為好友,通過送手機等方式騙取女生好感後發生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