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區農業局

東山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村經濟、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的法律、法規,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區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方針、重大決策,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參與指導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組織實施國家農業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和農村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參與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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