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行使下列職權: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辦好開發區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領導和管理開發區規劃區範圍(下稱規劃區)內的開發建設。規劃區範圍:東至餘姚上虞邊界;南以紹嘉高速公路為界,以東至世紀大道,以西至曹娥江標準江堤;西至曹娥江標準江堤;北至杭州灣治導線。
3、負責開發區規劃控制區(下稱控制區)內規劃區以外的建設、土地利用等各類規劃的初審,由區直有關部門進行審批。控制區範圍:精細化工開發區、港務局、圍墾局、瀝海鎮、崧廈鎮、蓋北鎮、謝塘鎮等所轄區域。
4、配合國土資源局辦理開發區土地徵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
5、指導開發區的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並負責進開發區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報批工作。
6、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分類
組織機構分類: | 政府其他部門和單位 |
單位地址: | 浙江上虞港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