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2、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3、負責區政府委託管理的退休、退職和精減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4、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調查核實上報災情,核定災害等級;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
5、負責指導全區城鄉社會救濟工作,落實城鄉困難家庭救助和農村“五保”、城鎮“三無”對象的集中供養各項政策,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負責慈善捐助工作;負責區“春風行動”辦公室日常工作。
6、負責指導社會養老機構建設和居家養老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福利資金管理工作。
7、負責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烈士褒揚等工作。負責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以及部分軍隊離退休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8、負責全區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審核報批街道、鄉鎮、社區、村的設立、撤消、更名及其界線變更工作;負責協調區勘界工作。
10、負責全區地名標誌、門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區地名資料的編輯、審定和地名學術研究、地名諮詢工作。
11、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12、負責全區婚姻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13、負責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推進城鄉社區建設。負責區社區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4、負責全區福利企業的管理、協調工作,保障殘疾職工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15、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16、負責辦理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研究提出全區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實施辦法,擬定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督促、檢查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在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的落實情況;聯繫和協調老年人協會和老年社團的活動,引導老年社團開展積極健康的社會活動。承辦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7、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社會福利科
社會事務科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老齡工作科
社會福利中心
地名委員會辦公室
社區管理中心
幫扶救助服務中心
婚姻登記處
慈善總會
現任領導
杭州市西湖區民政局局長:李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