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監察委員會是由杞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杞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1日,杞縣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標誌著杞縣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意味著實現了對全縣所有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杞縣的紀檢監察工作站在了一個全新的起點上。

縣委副書記、縣長宗家楨,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魏培林共同為杞縣監察委員會揭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主任陶長生主持揭牌儀式。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何萬峰及縣紀委、縣監察委員會全體人員參加揭牌儀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