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工部詩集輯注

9787810973557 總計收詩1457首,文賦23篇(對於杜甫文賦的注釋,朱本首開其端)。 對於古今詩話的採錄,不以求全為事,“必於詩理、詩法有所發明者,方采入一二”(見《凡例》)。

基本信息

出版社: 河北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3月1日)
精裝: 929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810973557, 781097355X
條形碼: 9787810973557
產品尺寸及重量: 20.8 x 15.6 x 4.4 cm ; 1.1 Kg
ASIN: B002J4UZ6O

內容簡介

《杜工部詩集輯注》總計二十三卷,其中詩二十卷、文賦二卷、集外詩一卷。總計收詩1457首,文賦23篇(對於杜甫文賦的注釋,朱本首開其端)。同其它注本相比較,朱本“於經史典故及地里職官,考據分明。其刪汰猥雜,皆有廓清之功”(仇兆鰲《杜詩詳註·凡例》)。這與朱鶴齡精於經史典故、職官制度及地理學研究有密切關係。朱本對宋以來的豐富而龐雜的杜詩學遺產進行全面而細緻的整理,既不遺漏任何一條有價值的見解,又不放過任何一條有影響的誤解,做到扶正駁謬、去偽存真。誠如其“凡例”所言:“宋人注杜詩多不傳,惟趙次公、黃鶴、蔡夢弼三家得閱其全注,中有當者悉錄之。”例如,杜甫與李邕初次見面的時間、地點問題,《新唐書·杜甫傳》云:“客齊趙問,李邕奇其才,先往見之。”而宋人趙次公據杜甫《八哀詩·贈秘書監江夏李公邕》之“伊昔臨淄亭,酒酣托末契,重敘東都別,朝陰改軒砌”句意,證明杜甫與李邕初次見面是在東都洛陽,而非齊趙,時間是在杜甫二十歲開始的壯遊之前。趙次公的這條注釋本來很有價值,卻為後來注家所遺漏,例如元人高楚芳編輯《集千家注杜工部詩集》以及刻成於康熙六年的《錢注杜詩》卻仍取用《新唐書》本傳之說。朱本則對趙次公的見解予以收錄,其去偽存真之功為大。朱注又一長處是立言謹慎,諸如對杜詩的編年、“公自注語”的判定、舊注引文的存刪、古今詩話的採錄等,均能以求實態度慎重對待之。在杜詩編年上,朱氏認為“某詩必系某年,則拘固可笑”(見《凡例》),為此,他只在各卷之首標為“公某時某地作”。這種編年方式可以避免妄斷之失。杜詩除部分詩作明確寫作時間地點,尚有部分作品實難決之。後人未與杜甫同游,安能清晰如此?對於千家本上的“公自注語”,朱氏“向疑後人附益”,經過考察,發現這些自注語多為“王原叔、王彥輔諸家注耳,未可盡信”(見《凡例》)。遂將舊本所無者俱加刪削。長期以來,所謂“公自注語”,擾人甚重,裁決詩旨,常為所惑。朱氏此舉,功誠大焉。對於舊注的引文,亦採取慎重態度決定取捨,對漢魏以下失傳的典籍,凡經《十三經註疏》、《兩漢書注》、《文選注》及唐宋人諸類書所載者,則保存之;對於舊注所引六朝人詩,有的未見於詩集,朱氏懷疑“宋時尚有全本”,因此“不敢盡以偽撰廢之”;而對於那些“文義不類”者,則“概從芟汰”(見“凡例”)。可知朱氏查閱原典耗費時間之巨,甄別真偽用心之深。對於古今詩話的採錄,不以求全為事,“必於詩理、詩法有所發明者,方采入一二”(見《凡例》)。有利於解詩者方取用之,與某些注家炫耀學問淵博大相逕庭。朱氏的註疏指導思想亦頗重要,他認為“訓釋之家,必須事義兼晰”,詩中之事與詩中意旨都要解釋清楚,並且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既不可釋事忘義,又不可棄事發義。他的做法是“於考注句字之外,或貫穿其大意,或闡發其微文”(見《凡例》)。上述各條,給人以深刻的感受:朱鶴齡是一位存心端正而專注的杜詩注家。《杜工部詩集輯注》作為杜詩學之重要文獻,應該成為後世研杜者必讀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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