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國之年

年齡的代稱,指男子70歲,意思是年過七十可以拄拐杖在都城、國都內行走。出自《禮記·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尊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古代有賜手杖給老人使用的定製。《禮記·曲禮上》:“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多大年齡、在什麼範圍可以用杖,《禮記·王制》作了規定:“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意思是說:五十歲可以拄杖行於家,六十歲可以拄杖行於鄉里,七十歲可以拄杖行於國都,八十歲可以拄杖出入朝廷。

偶見“杖圍之年”的寫法,應為誤寫,正確的是“杖國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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