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村田樂
拼音
cūntiánlè
注音
ㄘㄨㄣㄊㄧㄢˊㄌㄜˋ
引證解釋
宋元明清民間舞蹈。為表現農村生活之舞。舞隊中有穿蓑戴笠的農民形象。南宋范成大《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輕薄行歌過,顫狂社舞呈。村田蓑笠野(原註:《村田樂》),街市管弦清。”明朱有燉《黃鐘醉花陰》套數:“賀賀賀,一齊的舞起《村田樂》。”至清代,舞隊發展為 秧歌隊,吳錫麒《新年雜詠抄》:“秧歌,南宋燈宵之《村田樂》也。所扮有耍和尚、耍公子、打花鼓、拉花姊(秧歌隊女角名)、田公、漁婦、裝態貨郎,雜沓燈街,以博觀者之笑。”
金陵村田樂
明代南都金陵,立春之時流行一種“村田樂”的娛樂活動。這種活動從明代一直延續下來,長達數百年之久,深受百姓喜愛。
起初,村田樂僅在南郊馮家邊流行,後來發展到孝陵衛,三五人不等,鳴鑼跳唱。經朱元璋命翰林院依照舊曲填新詞,讓城裡人“亦為之”。於是,從立春前數日起,城裡城外,三三兩兩,敲打小銅鑼,唱唱跳跳,“打”來了又一個新春。後來人們便稱立春為“打春”。這種活動至今還在南京郊縣流行。
《金陵古蹟詩注》中說,立春之日一大早從府衙前直到東郊的大道上,都擠滿了人群,觀看一年一度的新春慶典:太守率府縣官員和士紳齊集東郊,三聲沖響過後,燒香接春並令一個盲人用五色筆塗畫牛身,叫“覘春”。然後,太守用“五色紙裹的蘆梗”,即“五色鞭”鞭打春牛,又稱“打春”。太守鞭打幾下之後,便將五色棒散丟在地上,任人拾取,隨之鼓樂齊鳴,祭祀活動達到高潮。接著命兩名穿節日服裝的青年男子在鑼鼓聲中,在人們的簇擁之下將牛抬往城內鬧市,供人賞悅,謂之“送春”。
南京人稱新春為“立春”,有“新春大似年”之說。這一天除舉行慶典活動外,家人要向長輩拜謁,表示敬意,以求家庭和睦,叫“拜春”。全家團坐吃春餅,叫“咬春”。金陵村田樂,令人歡愉,別有風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