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
建設“村民中心”,是根據村莊條件及村民需求實際,整合服務資源,不斷完善村級服務功能的新形式。這箇中心涵蓋了黨員活動、辦公議事、公共服務、文體娛樂等功能,把村“兩委”、民兵連、婦聯、共青團等組織的職能全部搬過來。同時依託中心,推動政府部門服務資源下移,把“村民中心”提供的服務與政府部門的工作結合起來,定期開展文化知識、實用科技、勞動技能等培訓,經常性組織思想道德、文體娛樂、公益慈善、教育培訓等活動,提高“村民中心”的服務水平。
配套
“一場一站六室兩欄”,即文化廣場,社區服務站,黨組織和村委會辦公室、檔案室、衛生室、黨員活動室暨村民自治議事室、民情訴求調解室、村民綜合文體活動室,村(黨)務公開欄、宣傳欄,並要求達到 “三有五統一”,即有品牌工作、有崗位職責、有工作制度,統一名稱標示、統一服務事項、統一制度建設、統一工作規範和統一管理標準,從硬體設定方面提高農村的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