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才

1987年7月畢業河南大學政教系,全日制本科,哲學學士,同年分配到原焦作教育學院(現併入焦作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工作以來堅持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探究教育教學規律,歷練教育教學能力,革新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 出版專著、教材六部,主持、參與地廳級及以上課題10餘項,先後在《理論導刊》、《鄭州大學學報》、《河南社會科學》等學術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

李鴻才(1963.8.19),男,漢族,中共黨員,河南汲縣(衛輝市)人。河南邏輯學會常務理事,中國邏輯學會會員。1987年7月畢業河南大學政教系,全日制本科,哲學學士,同年分配到原焦作教育學院(現併入焦作師範高等專科學校)。1993年11月至1999年3月任原焦作教育學院(同上)政治經濟系副主任,2005年9月至2009年3月任焦作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漢語言文學系黨總支副書記,2009年4月任焦作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政史法律系主任,2011年2月任管理學院院長。2007年11月晉升教授職稱。工作以來堅持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探究教育教學規律,歷練教育教學能力,革新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先後教授《形式邏輯》、《馬克思主義哲學》和《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等多門課程,利用業餘時間輔導焦作地區全國自考生《形式邏輯》課,多次深入企業、軍營和事業單位結合寫作講授邏輯知識。出版專著、教材六部,主持、參與地廳級及以上課題10餘項,先後在《理論導刊》、《鄭州大學學報》、《河南社會科學》等學術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多次榮獲校級優秀教師、優秀黨務工作者,2006年被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等五個部門評為“省大中專學生志願暑假‘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工作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