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雄鷹,1987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廣西大化縣流水鄉糧所出納員、會計,廣西大化縣人民檢察院書記員、辦公室科員,廣西大化縣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經檢科科員,廣西大化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辦公室副主任,廣西大化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審查起訴科副科長,廣西大化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民行科副科長,廣西大化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行裝科科長,廣西大化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廣西羅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黨組書記,河池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檢委委員。
2012年5月至今,掛任廣西南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