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贄 (1527~1602)

李贄 (152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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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 (1527~1602)  中國明代思想家。原姓林,名載贄,號卓吾,又號宏甫,別號溫陵居士,泉州晉江(今福建晉江)人。生於明世宗嘉靖六年,卒於明神宗萬曆三十年。曾任南京國子監博士和雲南姚安知府。晚年落髮信佛。他在政治上曾因無情揭露與批判封建傳統教條和理學,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明實錄》)罪名入獄致死。
李贄強調人的心理的自然性,而忽視其社會性。他提出“童心”論,“夫童心者,絕假純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焚書·童心說》)他認為“性者,心所生也。”(《焚書·論政》)“趨利避害,人人同心”(《文集·答鄧明府書》),甚至說:“勢利之心,亦吾人秉賦之自然”(《文集·明燈道古錄》)。這些觀點自然是不足取的,但他提出的“物情不齊”的觀點則可借鑑。他說:“夫天下至大也,萬民至眾也,物之不齊,又物之情也。”(同上)還以事物比擬,把人的個性品格歸納成八種類型,稱之為“八物”(見《焚書·八物》),並根據此觀點提倡“因材”教育,使不同的個性都能有所發展。他對才智問題論述也頗多。認為才智包括才、學、識、膽等幾方面;人的智力沒有天賦的差別:“聖人不曾高,凡人不曾低”(《焚書·答京中朋友》)。指出要發展一個人的才智“學不可少也”(《史綱評要·宋紀》)。他還強調婦女的智力不亞於男子,讚揚一些婦女"才智過人,識見絕甚",“男子不如”(《初潭集·才識》)。他的著述甚多。其心理學思想主要散見於《焚書》、《李氏文集》、《初潭集》等著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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