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占城國在今越南東南瀕海,是明朝立國以後交往最密切的國家之一。自洪武二年起,占城每年或二年一次遣使進貢象、虎及象牙、伽南、犀角等方物。明廷則賜與織金文綺、磁器、彩、幣、曆書等物。為示優待,朱元璋特命“福建省臣勿征其稅。”
占城每以屬國自居,逢政權更替,總要遣使向明朝請勅加封。其北鄰安南國勢較強,不時出兵侵奪,明成化五年,安南攻破占城,執其國王,占據其地。占城國政權又經幾度更替,到成化23年,占城國王古來到崖州向明廷請封,明廷曾令南京右都御史屠滽“募健卒二千人,海舟二十艘”護送他還國。弘治18年,古來之子沙古卜洛遣使來報古來已歿並請封,經一番議論,明廷於正德五年命給事中李貫、行人劉廷端往封占城國王,並鄭重其事地賜給李貫“麟袍金帶”一品袍服以往。
人物經歷
李貫奉命出京,可就在山東濟南卻遭遇劉六、劉七的農民起義軍,結果連朝廷賜給的一身行頭都弄丟了,只得由朝廷“復賜服帶”。當時,朝中有識見的大臣指出:外國國王之立不立,並不在於朝廷封不封。何況占城遠隔海外,對其國中情勢知之甚少,憑使者一面之詞,貿然決策,未免出錯。對外國事務還是不多干預為好。
李貫同樣執這一觀點,到廣東後就提出:占城自國王古來被逐,逃至僻遠的赤邦都郎,費心費力去尋封其子,意義不大。再則,古來的王位是篡奪來的,前王之子尚在,本來封他就於義不合,何論其子?他主張,由占城使者來領走勅書,就算完了公事。當時任廣東巡按的丁楷也贊同李貫,以尋不到往占城的嚮導和船員為由上報。最後,明廷終於接受李貫的意見,令占城使者前來廣東領勅。因此,身為冊封占城正使的李貫,卻一步未曾到過占城。
晉江市博物館最近徵集到一方李貫之母莊孺人的墓誌,證實李貫冊封占城之行於正德庚午(1510年)由泉州港出洋,出洋前曾到家鄉拜見其母,後來其母於正德乙亥(1515年)去世,李貫此行,前後經過了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