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蔭華[近代歷史人物]

李蔭華(1877 一1939 ) ,字櫱心,出生於賓川牛井街。父名李明軒,弟兄三人,蔭華居長。

父母早喪,家庭貧寒仍能刻苦自勵。縣庠生周官營人吳德山憐其清苦,以長女招贅蔭華,取名吳炳桓,字平階。後來,吳德山有女承吳宗嗣,蔭華又率家人歸宗,複姓李。

李蔭華性恬靜質樸,幼時努力向學,人贅吳姓後,更加奮發。18 歲入縣學,24 歲中清光緒庚子、辛丑併科舉人。當時,清政府政治腐朽,外患頻繁,蔭華無意做官,不願入京會試。回鄉任筆山書院山長,教授學生。

李蔭華為人,高亢耿介,嫉惡如仇,因此迭陷冤獄。宣統年間,知州張漢皋譏笑賓川無人,李蔭華憤激之下當面斥罵張“瞎了眼睛”。後因訴訟,蔭華被捕人獄,辛亥革命後才得到釋放,於是居家閉門讀書。

民國2 年(1913 ) ,賓川開辦地方自治,縣長陳謙委派李蔭華為自治公所文牘,蔭華以“庸碌不才,未能深諳自治性質,恐貽誤地方。刑餘之人,倘再側身公務,即人不非笑殊自羞慚,且累我縣長貽失人之譏”,堅請辭職,陳謙不準。李蔭華又提出要求:一,請期限三月,多則半年;二,辭謝薪金,地方公款支絀,願自備一伙食。陳謙均不同意,蔭華再次堅請,為成其志願,才同意要求。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李蔭華曾先後擔任縣立高等國小堂、師範講習所、私立德臣中學國文教師,對教學工作一貫循循善誘,因材施教、誨人不倦,為地方培育了許多人才。

民國5 一6 年,縣知事李藩聘請李蔭華總纂《 賓川縣誌》 ,成稿16 卷,計10 余萬字,準備付印。由於輾轉傳閱,志稿在平川因故被焚毀。民國9 年,受聘編成《 賓川縣地誌資料細目清冊》 及附表,計2 冊2 萬餘字。

李蔭華一生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清末教諭張品三夫妻(外地人)相繼死於賓川任所,遺子尚幼,身後蕭條。蔭華捐資塋葬,修理墳墓,撫恤遺孤。每年清明邀集同好,備香帛酒食親往掃墓,數十年如一日,鄉人稱頌。

民國14 年(1925 )秋,滇西鎮守副使羅樹昌據永勝縣謀獨立,派其弟羅樹發率所部千餘人侵略賓川。訊息傳來,人心惶惶。戰守無定議,縣長聞風逃走,團兵撤退,縣城陷。附近各地匪徒蟻附屯集縣城一帶,捆人勒贖,尋仇報復。李蔭華目睹當時情況,認為要保護地方不遭毀壞,不可無人主持。於是離家進城,挺身自任,昭告地方父老精誠團結,全力應付。一面將淪陷實情密報省城;一面佯與入城羅軍周旋,凡所需糧秣統一供給,不使自行徵發蹂躪地方。當時,古底人子肇商任羅軍參謀長,出於對家鄉的關心,也十分注意部隊紀律。後來省軍臨境,不費一槍一彈,羅軍及所號召匪徒,自行撤退,使賓川人民免遭戰禍。事平息後,李蔭華仍回周官營村居。

民國17 年,縣長嚴鑒委李蔭華為縣務委員。他寫了辭職小簡,終不就職。

李蔭華題所居為“遁園”,常與地方文人或外來學者為詩酒之會。

民國19 年,賓居李培炎兄弟為使其父李光炳的牌位人祀鄉賢祠,事前,曾由地方士紳聯名蓋章,報請省政府批誰,並以李蔭華德高望重,列名領銜。李拒不蓋章。後來,牌位被人砸碎,誣為李蔭華指使,連同長子李璠、侄子李燕石均逮捕人獄。兩年多後,冤情大白,才得釋放,身心已受到嚴重摧殘。

1939 年6 月24 日,李蔭華因病逝世,終年62 歲。

作品

所著詩文多已散失,現僅存《 遇仙坡碑記》 、《 步雲橋記》 、《 創修賓興樓序》 等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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