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如,漢族,1947年農曆10月26日生。中國雲南省保山市龍陽區新街鄉水眼村黑龍洞社人。在本鄉讀國小,保山第一中學讀中學。
1968年在勐古參加緬甸人民軍,在303部隊炮連任戰士、班長、排長、副指導員;
1968年9月加入緬甸共產黨;
1970年10月調4045部隊任連指導員、營副政委、營政委;
1976年任683旅副政委、旅黨委副書記;
1981年任中部分局政治部主任、中部分局代理參謀長;
1985年9月當選緬共中央候補委員,任中部軍區司令員兼財政部長;
1989年4月18日參加組建緬甸民族民主聯合軍最高軍事委員會,為最高軍事委員會成員之一;
1989年4月20日組建佤邦聯合黨臨時中央委員會,為臨時中央委員會委員;
1992年12月20日召開佤邦聯合黨第一屆黨代會,當選佤邦聯合黨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委,任佤邦聯合軍副總司令兼總參謀長、中央軍政幹校校長;
1989年11月30日成立緬甸和平民主陣線,被選為和平民主陣線副總司令;
1994年10月28日第二屆和平民主陣線會議,被選為和平民主陣線副總司令兼參謀長;
1995年5月11日成立佤邦政府,被選為副主席、佤邦中央經濟計畫委員會副主任;
1999年4月任松普電力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2003年10月20日任佤邦替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004年2月組建佤邦司法委,任司法委書記。
2005年1月8日23時不幸與世長辭,享年58歲。
2005年1月8日23時佤邦聯合軍副總司令李自如不幸與世長辭,享年58歲。佤邦黨、政、軍在其墓碑上寫到:李自如同志參加革命36年,為佤邦聯合黨的建立和發展;為佤邦聯合軍的組建和發展;為緬甸和平民主陣線的建立和鞏固;為佤邦中央軍政幹校的建設;為佤邦司法工作的建設;為佤邦經濟文化的建設;為佤邦各民族的團結平等;為佤邦的禁種禁毒工作;為佤邦的對外友好工作;為各兄弟組織間的團結合作;為緬甸國家的和平穩定;為緬中邊界的和平、安寧、穩定和發展,嘔心瀝血、功勳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