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李耘生(1905~1932),原名李殿龍,字耘生,中共早期南京市委書記,廣饒縣人。益都縣(今青州市)第一個社會主義青年團團員。
生平
1920年秋,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入山東省第十中學。當時在“五四”運動激起的革命熱情推動下,他作講演、寫文章,揭露封建軍閥的腐朽統治和帝國主義的侵略行為,號召人們奮起革命。他在《一個奇怪的果子》一文中(見《十中學生文選》)以《賣柑者言》為喻,揭露了清王朝垮台後,雖有共和的名義,但實質上是軍閥執政,積弊未除,這就象杭州賣柑者的柑子,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它象一篇檄文,揭露了封建軍閥的虛偽本質。1923年10月,經王翔千介紹,第一個參加了社會主義青年團。同年冬,他又先後介紹劉子久、卜榮華、劉德俊等入團,成立了團小組,並帶領同學積極參加反對議員郭廣恩收受曹錕賄款銀元5000而投票的民眾運動。年底,應王盡美之邀,放棄學業,到濟南從事革命工作。次年2月,經王盡美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925年“五卅”慘案發生後,6月5日來益都指導援滬罷課運動,聲援上海、青島等地的工人鬥爭。1925年起,他先後在濟南、青島、武漢、南京等地從事革命工作,歷任濟南團地委秘書、青島團地委書記、中共武漢研口特區區委書記、武昌市委書記、南京市委書記、南京特委書記等職。1928年不幸被捕。敵人拿不出確鑿證據,只以“共黨嫌疑”罪判處他10個月徒刑。1932年,因叛徒出賣,再次被捕。同年6月8日,在南京雨花台慷慨就義,年僅2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