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淄博市第六次、第七次、桓台縣第七次、第八次黨代會代表,桓台縣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人代會代表,先後被評為縣勞動模範、建功立業十大女傑,市“十佳女企業家”,省先進女職工、節能先進工作者,1996年榮獲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 1968年到濰坊市農村上山下鄉,1971年在桓台水泥廠參加工作,先後任供銷科副科長、科長兼黨支部書記、廠長助理、廠黨委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等職。1988年任黨委書記後,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針,帶領黨員幹部職工,團結實幹,開拓進取,使企業在全縣率先成為國家二級企業,並獲山東省文明單位稱號。1994年又晉升為大型(二)企業。1996年任現職後,針對建材行業市場疲軟、效益滑坡的情況,從抓班子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入手,走圍繞黨建抓經濟,抓好黨建促經濟的路子。她制定了理論學習和思想教育的制度,開展經常性的黨員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全體黨員幹部和職工開展了“我是一名黨員,如何為企業做貢獻”的大討論。她圍繞“兩轉”大作文章,加大改革力度。在人事制度方面,本著精簡高效,“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原則,將22個科室合併改革為14個處室,壓縮精減管理人員40餘名;打破工人和幹部的身份界限,實行競爭上崗,提拔了14名思想好、業務精的年輕人到管理崗位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