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黨
警方結論
經警方調查:2013年1月30日,肇事車輛司機石彥飛經陝西省蒲城縣貨物信息部郭某某(女)、唐某某(男)介紹,在沒有營運煙花爆竹資質的情況下,以拉運“百貨”名義,從蒲城縣宏盛花炮製造有限公司拉運非法製造的350袋“雷子”及250餘件煙花爆竹擬運往河北省獻縣,31日晚11時59分,石彥飛及蒲城縣宏盛花炮製造有限公司經營者李瑞黨,以及該廠員工郭連理3人同車從蒲城東三號車道上高速,由渭南轉入連霍高速往東,2月1日8時50分許,該車行駛至連霍高速741公里+900米義昌大橋處發生爆炸,造成橋樑垮塌特大事故。警方認為,貨車司機石彥飛涉嫌非法運輸爆炸物;李瑞黨和郭連理涉嫌非法製造、買賣、運輸爆炸物。目前,該案另外10名涉嫌犯罪人員已被三門峽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