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98年4月任麗水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03年4月3日任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檢察長 。
2003年5月14日 任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7年3月31日 任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併兼任黨組書記。
2012年1月12日辭去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2年2月21日,經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任命李澤明為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並決定李澤明副院長代理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2012年4月23日當選為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2日下午,寧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會議決定接受王劍侯提出的辭去寧波市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和李澤明提出的辭去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並報寧波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主要著作
近年來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論文十餘篇,多篇論文獲獎。主編出版《檢察基礎理論與實踐》一書,主持浙江省社科聯、法學會、檢察院理論研究課題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