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滄區發改局

(六)負責指導全區商業網點、餐飲服務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協調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訂全區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方案,巨觀指導全區經濟體制改革與調整,協調實施企業的改革、改組、改造工作。

青島市李滄區發展和改革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
(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經濟結構調整政策,提出全區經濟結構調整指導意見,負責全區生產力布局規劃,提出全區二、三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區域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協調發展。
(三)綜合分析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研究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組織全區經濟運行工作,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監測,協調解決全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指導和管理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工作,負責對審批、核准類項目及許可權外的備案項目進行初審和轉報,負責對許可權內的項目進行備案;負責提出年度重點經濟項目預審方案,做好項目進展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負責指導和協調對內招商引資,對全區國內招商項目進行認定;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技術中心、技術進步成果進行審核和推薦,指導和推動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及產學研聯合。研究擬訂全區品牌戰略,負責區級品牌的審定和市級以上品牌的審核與上報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區商業網點、餐飲服務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協調工作。組織制定重要商品市場和生產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和調控政策,負責商品市場建設項目的初審和報批工作,並協調解決商品市場建設和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訂全區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和考核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方案,巨觀指導全區經濟體制改革與調整,協調實施企業的改革、改組、改造工作。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規劃,協調培育推薦上市備選企業。
(九)負責全區價格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國家、省、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的年度審驗,負責市場價格行情的監測和價格鑑證工作,組織實施價格行政執法檢查,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十)指導和管理全區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環保產業發展等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市確定的區對口支援地區的幫扶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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