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區審計工作規範性檔案,制定審計制度並監督執行。二、向上級審計機關、區政府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經濟領域有關政策法規、巨觀管理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和其他財務收支審計;
2、區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各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4、區屬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及境外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區政府批准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和技改項目的預算(概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6、區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有區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交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務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組織實施區直機關、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及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七、指導和監督全區的內部審計工作。
八、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執業質量。
九、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十、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管理制度的起草;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審計項目;負責局法制、信息化建設、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宣傳、信息、新聞發布和機關文電處理、提案辦理、保密、檔案、保衛等項工作;負責財務、信訪、支部黨建工作(七簿一冊)、後勤、車輛管理、工青婦等行政工作;負責機關人事、退休幹部工作;研究財經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審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組織實施審計普法、信息、科研和通聯工作;組織對社會審計組織的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區級預算執行審計,擬定審計總體方案,審計與本級預算有撥款關係的區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司法機關和政黨機關、社會團體和區直各級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匯總審計結果,分別提報結果報告和工作報告;負責各街道辦事處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負責審計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事業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農林水利資金和社會捐增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政府採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開展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內審工作;完成審計信息、科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區直機關、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研究擬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界定審計範圍,建立任職檔案,規範審計行為;組織協調、匯總審計結果,提交綜合審計報告;組織開展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完成審計信息、科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班子
姓名王忠於職務 局長工作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廉政建設等工作,對審計執法工作負總責。
姓名呂良海職務 調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分管副調研員、辦公室、經濟責任審計科及區對我局的各項考核、信訪等工作。按照分工和職責範圍對審計執法工作負責。
姓名徐曉青職務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行政事業審計科及內審、信息化建設、三個文明建設、工青婦等工作。按照分工和職責範圍對審計執法工作負責。
姓名徐學敏職務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投資審計中心及政府採購、法制、科研、培訓、我局承擔的市考核任務等工作。按照分工和職責範圍對審計執法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