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至今連續十一年在分局社區民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同時被評為先進工作者;2006年9月被西寧市公安局評為"公安機關夏季安全保衛(警衛)工作先進個人";2008年被西寧市公安局評為"'三基建設'先進個人";2009年12月被中共西寧市城西區委政法委員會評為"城西區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先進工作者",同時獲得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政府勝利路街道辦事處評選的"2009年度勝利路街道先進個人"稱號;2010年9月被西寧市公安局評審"西寧市我最喜愛的十佳人民警察";2011年3月被西寧市城鎮婦女"巾幗建功"活動領導小組授予西寧市城鄉婦女崗位建功"巾幗建功"標兵;2012年3月被青海省婦聯評為"青海省三八紅旗手"。
作為社區的“安全管家”,他牢記黨的宗旨,認真履行人民警察的職責,深入社區,融入民眾,用春風化雨般的熱情,潤物無聲般的愛心去對待每一位社區居民,盡己所能幫他們排憂解難。主動走進刑滿釋放人員家中,了解思想動向,耐心地開展思想引導,積極幫助刑滿釋放人員聯繫就業崗位,為其解決後顧之憂;主動了解困難居民家庭情況,得知長期患病的公交司機趙師傅,僅靠一個人的工資來維持全家生活時,她堅持不懈地申請,經過多方努力,及時協調將趙師傅的妻子和兒子戶口從陝西遷到了西寧,並幫助趙師傅的兒子找到了合適的工作,使趙師傅全家的收入得到了及時的改善;在家休假的她,當接到社區居民打來電話說,有兩戶居民因樓上噪聲大,經常打擾樓下住戶正常生活而引發了激烈衝突時,她捨去與家人團聚的美好時光,馬上趕到居民家中為他們做工作,連續幾天苦口婆心的勸說和調解,終於使兩家握手言和、互相諒解……社區無小事,件件都重要,她就是這樣從每個細節入手,無論是一個電話、一句答覆,還是一聲問候、一個微笑,都發自內心地給予真誠付出,她把民眾當親人一樣對待,民眾把她當家人一樣關愛,對她的各項工作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先後獲得西寧市公安局夏季安全保衛工作先進個人、我最喜愛的十佳人民警察、全省三八紅旗手、優秀社區民警等榮譽;先後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個人嘉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