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新華網哈爾濱9月4日電(記者梁書斌)3日晚,黑龍江省延壽縣看守所3名脫逃人員中的李海偉被參與搜捕的武警官兵、公安特警和村民擒獲。據擒獲李海偉的武警官兵介紹,被抓時,李海偉狼狽不堪,只穿了一隻鞋。
9月2日4時40分,延壽縣看守所3名在押人員殺死一名民警後外逃。案發後,哈爾濱市公安局第一時間成立特偵組開展緝捕工作,黑龍江省公安廳、省武警總隊也派出相應警力配合緝捕。
案件經過
9月3日晚,武警黑龍江總隊二支隊偵察排長馮皓楠和三名特戰隊員以及兩名特警在延壽縣玉山村村部待命。20時左右,馮皓楠等人接到村民舉報,稱村內發現可疑人員。馮皓楠帶領3名特戰隊員立即出動,到達民眾指示的地點附近搜尋。
武警官兵發現,在籬笆牆下面,有一個人蜷縮著。馮皓楠和另外一名隊員上前將其拖拽出來,該人極力掙扎。馮皓楠詢問其身份、姓名,該人閉口不言,並用手遮擋面部。經與通緝令核對,武警官兵確認此人是脫逃人員李海偉,將其帶回村部。
據武警官兵介紹,李海偉當時狼狽不堪,身著一件髒兮兮的外套,只有一隻鞋,另一隻腳穿著帶洞的襪子。
據介紹,玉山村周圍有大片玉米地和林地,易於躲藏。此前,有村民發現有人在村附近烤土豆和玉米。後來,村民在村里看到一個人和通緝令上的照片很像,就召集村民進行圍堵並報警。
依法判決
2015年11月13日10時許,備受社會關注的黑龍江哈爾濱延壽9.2殺警越獄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高玉倫、王大民被判死刑,李海偉被判無期徒刑。
2016年7月29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受社會廣泛關注的李海偉暴動越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王大民、李海偉的抗訴,維持原判,並就維持一審判處李海偉被判無期徒刑的刑事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