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平[漢奸頭子]

李永平(?—1944) 又名李子瑞。山東省高密市人。9歲去東北伯父家。1931年“九一八” 事變後返回家鄉,並拉起隊伍占山為王。1938年1月,李永平部與諸城縣李鴻升合股組成游擊隊, 3月編為國民黨山東省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十二團,任第一營營長。 5月,該團在與日軍作戰中被擊潰,李永平收容殘部繼任團長,占據現膠南市丁家大村一帶。1940年春,十二團改編為國民黨蘇魯戰區游擊隊第二縱隊第六支隊, 李永平任支隊長。支隊部移駐於家官莊,1941年冬又移駐泊里鎮。1943年3月,在南京汪精衛偽政府軍事參議潘蔭南的策動下,投靠日軍,六支隊改編為濱海地區警備軍, 轄6個團,6000餘人,李永平被日軍委任為少將司令。在青島日軍第五混成旅團長內田的直接指揮下,燒殺擄掠,強姦婦女,橫徵暴斂,充當了日軍在青島地區的漢奸。

人物經歷

李永平指揮下的偽濱海地區警備軍追隨日軍,在泊里地區無惡不作,魚肉百姓。他們規定了“五家連坐法”,即一家有事,四家舉發,如有違犯,五家同罪。強迫老百姓紅白喜事一律向他們報告,三人一起不準說話,外出討飯要到偽司令部領牌子,如有違犯即以通八路論處,動輒逮捕活埋。並在各村成立“剿共委員會”,嚴查共產黨、八路軍的活動。

李永平部在泊里鎮中心設立了“公和興”商號,在貢口等地設立了“稅務卡”,控制經濟命脈,對廣大農民橫徵暴斂,大肆搜刮。為了修築據點和炮樓,他們對泊里地區的人民,不分男女老幼,一律照相存查,按照片抽丁納稅,攤派物資,捐糧

捐款。 據不完全統計,1943年—1945年3年間,共修據點42處,炮樓30餘座,強征民夫70萬人次,收糧1200多萬斤,征款800多萬元,強行拆除民房100餘間。

1944年7—8月,八路軍山東軍區主力部隊在泊里黨組織和民眾的配合下,發動了“討李(永平)戰役”,解放了偽濱海地區警備軍盤踞的大部地區,該部受到了沉重打擊。李永平部把仇恨集中到了中共黨員和民眾身上,進行了血腥屠殺,殺害了丁笑秋、 丁榮桂、丁榮嬌、杜雨等共產黨員和人民民眾120多人,製造了慘絕人寰的“泊里慘案”。1944年11月1日漢奸頭子李永平病死在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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