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全[四川省質檢院原院長]

李永全,曾任四川省質檢院院長。

2015年4月,李永全被開除黨籍並被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

人物履歷

曾任四川省質監局副巡視員、四川省質檢院院長。

人物事件

2015年4月16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中共四川省紀委對省質監局原副巡視員、省質檢院原院長李永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李永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

李永全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永全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涉案款物,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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