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慶

李民慶

李民慶,河南滑縣人,197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基本信息

個人經歷

1977年5月參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普通班文化程度。 曾在安鋼焦作化工分廠、河南省冶金設計院工作。

1980 年月後歷任河南省公安廳一處副科長、科長,

臨汝縣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平頂山市公安局副局長、政委,

焦作市公安局局長。

1997年6月後任鄭州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局長、黨委書記。

2000年7月後任副廳級偵察員、鄭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2年7月後任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鄭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4 年2月後任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鄭州市委常委、鄭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4年8月,任安陽市委副書記。

2006年12月27日,當選三門峽市委副書記;

2008年11月任命為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正廳級)。

2013年3月27日,任命為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職務任免

2015年3月,免去李民慶的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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