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楚,1936年至1937年間,在堂兄李戈倫的影響下,20多歲的李楚開始接觸新思想、閱讀革命理論書刊,宣傳抗日。1938年,李楚參加中國共產黨,在興寧縣做地下工作。但由於歷史流轉、人事變遷、資料流失,直至他84歲被重新批准正式入黨時一直沒有找到他當年入黨的歷史記錄。
人物經歷
1942年6月,中共南方工委幾名地下工作者因叛徒告密被捕,李楚等人奉命疏散轉移。抗戰勝利後,他幾經周折,才回到粵贛邊區。
1947年7月,李楚參加粵贛湘邊縱隊(時稱中共九連工委和東分工委),在和(平)東(部)地區參加游擊戰爭。當時,他任宣傳幹事,辦培訓班、辦報紙、分田地。
1948年農曆四月十八,李楚被捕,之後被押解到陽明鎮監獄,直至1949年5月16日才被釋放。出獄後,他被正式委任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隊興寧軍事管制委員會秘書科科長。
1949年10月1日,擔任閩粵贛邊縱隊興寧軍事管制委員會秘書科科長的李楚與所在的寧江工作隊的 32個同志一起在粵贛邊山區的黃陂,收聽到北京天安門城樓上毛澤東主席發出的“中國人民站起來了”的莊嚴宣告,經過了連續幾天的慶祝活動,並對工作隊進行整編後,作為隊長的李楚帶領寧江工作隊的15名同志深入基層,來到當時的新嶺村,發布告民眾書,組織當地的村民開展村選舉工作。從此,李楚開始為新中國工作。
1950年3月,李楚被調到河源縣工作,歷任中共河源縣委政策研究員、縣委會秘書、土改工作隊隊長、縣農建科副科長、縣農業局技術推廣站站長等職。
在此之後,李楚經歷了近30年的曲折。1955年,熱愛文藝的李楚差點被打成“胡風分子”;1956年被停職檢查半年,交代1948年入獄的歷史;1958年,他被打成“叛變分子”,撤職並被送往雙下國營眉峰農場“監督勞動”。文革初期,李楚又被勒令回原籍興寧生產勞動。直到1980年春,中共河源縣委才撤銷對李楚的錯誤結論和處分,落實政策,恢復公職。1982年10月,李楚正式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