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寶

李書寶 1942年5月生,高中文化,中共黨員,西藏貢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他1965年參加工作,由雲南楚雄州公安幹部援藏到貢覺縣檢察院,當時縣院無住房,條件和環境十分艱苦。

基本信息

李書寶 1942年5月生,高中文化,中共黨員,西藏貢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他1965年參加工作,由雲南楚雄州公安幹部援藏到貢覺縣檢察院,當時縣院無住房,條件和環境十分艱苦。他服從組織分配,五年滿後仍留藏工作至今。他在工作中能堅持原則,把握大局,團結同志,加強修養,勇挑擔子,求真務實,作風正派,生活樸素,做到愛崗敬業,積極拼搏,廉潔務實,工作能幹、會幹、肯於、多乾。自到檢察院工作以來擔負辦結的各類刑事案件,經多次檢驗還未發生錯案。1997年中辦結刑事案件4件8人,擬寫工作簡報11期,出法律宣傳欄4期,向貧困地區學校辦學捐款1000元。他密切聯繫民眾,工作中不亂吃亂拿亂收民眾財物,敢於查處經濟犯罪分子,抵制不良傾向,反對以職謀私,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他注重調查研究,嚴格執法,狠抓辦案,加強執法監督力度。在反對分裂,維護國家和平統一,保持社會穩定的鬥爭中,立場堅定,做出了一定的貢獻。曾被評為自治區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先後獲嚴打先進個人獎、地區普法獎、自治區普法獎和縣委的多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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