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學[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李明學,男,漢族,1956年6月生,重慶市大渡口區建勝鎮四勝村村民。李明學被評為重慶市道德模範。2013年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全國助人為樂模範候選人。

李明學[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李明學[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李明學,男,漢族,1956年6月生,重慶市大渡口區建勝鎮四勝村村民。

他長期和兒子倆相依為命。2015年4月,當兒子暴病無力回天之時,他強忍喪子之痛,作出了捐獻愛子器官的決定,挽救了三人的生命,讓兩人重見光明。

在兒子兩歲時,他和妻子離了婚,父子倆相依為命。兒子讀完國小和國中後,為維持生活在外地打工。2003年,李明學在工地突發疾病暈倒,以致右手殘疾,一條腿也瘸了,喪失了勞動能力。從此,兒子成了他的左右手。兒子發病的前一天,還打電話問他吃飯沒有,叮囑他在家要保重身體,想吃啥就買啥。沒想到十幾個小時後,再次傳來的就是兒子突發疾病的噩耗。

“人死不能復生,不管別人怎么看待,我希望用兒子的器官能幫助其他更多鮮活的生命,至少他還可以以另外一種方式活在這個世界上,我的內心也會得到安慰。”他悲痛欲絕,但仍想完成兒子人生中最後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將全部器官捐獻給需要的人!

捐獻器官,很多人對此非常忌諱。懷著巨大的喪子之痛,他耐心做前妻的工作。他說,之前在電視上經常看到捐獻器官的新聞,覺得這是一件好事情,既幫助了別人,還用另外一種方式延續著生命。當時他就告訴兒子,自己死後要將器官捐獻出去,兒子對他的想法非常認同。

他最終說服了前妻。當天,兒子的一個肝、一個腎在西南醫院與患者匹配成功,另一個腎也在重慶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匹配成功,隨後一對眼角膜送入了重慶眼庫。他的義舉,讓兒子的器官至少可以救活3條命,還可以幫助兩人重見光明。

李明學被評為重慶市道德模範。2013年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全國助人為樂模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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