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貴烈士
李昌貴烈士
廣東省信宜縣平塘鎮人,1976年3月入伍,53562部隊73分隊戰士,1979年3月1日犧牲,終年21歲.追記二等功。 墓號:匠止2區3排13號 ,(軍魂網廣西憑祥市匠止陵園984【含烈士名錄】176位)。
雲南昭通巧家縣鸚哥村村民李昌貴
李昌貴能夠出名,全因為他的弟弟李昌奎。
李昌奎,雲南省巧家縣茂租鄉鸚哥村村民,2009年5月16日,將同村的19歲女子擊昏後強姦,之後將此女子與其3歲的弟弟一同殺害,極其兇殘。2010年7月15日一審判決: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家屬損失3萬元。2011年3月4日,二審結果為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李昌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終審判決公布,引發社會強烈關注。面對眾多專家、媒體、民眾的質疑,7月5日,法院重新審查李昌奎案。
李昌奎案引發新一輪關於“死刑存廢”的爭議。一名法學家預言,大概30年後,我國死刑會被廢除。去年《刑法》大修,廢除了13種死刑後,學界一種呼聲很高的觀點就是:以暴制暴不是現代法治該追求的理念,基於對生命權的尊重,死刑將在我國“逐漸被廢除”。因此,少殺、慎殺也是目前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個共識。
輿論和司法機關的行為出現了激烈對立。雖然法院已重新審查此案,但輿論的討論並未就此結束。
李昌貴說:
“如果李昌奎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我們李家將恨王家一輩子。”
“事發後,我父母帶領我們全家在王家門口長跪謝罪,但王家不但不原諒,反而還擄(打)了我父親兩下。”
“為什麼要再審,不是說兩審終審嗎,為什麼還要反悔(改變二審判決)。”李昌貴說,如果再審改判李昌奎死刑立即執行,他們也將上訪。
“一審時,就有法官給我們做工作,希望我們能拿出二三十萬來賠償王家,並給李昌奎判緩刑,但我們因為拿不出錢,最終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貴說,他們想不明白為什麼王家死了兩個人,他家就非得要死一個呢。如果因為他們家拿不出錢賠償王家,李昌奎就要死的話,他覺得太不公平了。
二審判決下來後,“我們看到這個判決是真的從心底里感到很高興。”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貴說,他們原本以為李昌奎的情況肯定是死刑立即執行了,所以連律師都沒有請,也沒錢請,就靠政府指定的律師辯護,二審的改判讓他們全家人重新看到了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