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旺榮

同時,他還積極服務於國家級開發區紹興高新技術開發區、紹興袍江經濟開發區以及規劃面積達500多平方公里的紹興濱海新城的建設,在服務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為紹興的地方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社會中做出了突出貢獻。 由於業績顯著,他率領的大公律師團隊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浙江省人民滿意的法律服務單位、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服務經濟建設突出貢獻律師事務所、浙江省服務中小企業優秀律師事務所、紹興市重點創新團隊等稱號,並榮列2013ENR/建築時報最值得推薦的10家中國工程法律專業律師事務所。 他作為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信訪律師顧問團成員,還多次隨同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領導,下訪全省各地參與政府涉法信訪活動,在服務黨和國家大局,確保社會穩定,充分發揮著一名黨員律師的先鋒模範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主要事跡

執業以來,李旺榮共辦理各項法律事務1800餘件,累計涉及爭議標的100多億元。承辦多起浙江省乃至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案件。其中,2000年代理的原告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中鼎世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杭州利星凱悅大酒店有限公司關於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一案,涉及標的7165萬元,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寫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2003年第二卷收錄,具有範例意義;2000年代理的紹興市商業銀行與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契約糾紛案,北京市高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確認融資租賃契約無效,免除紹興市商業銀行212萬美元的連帶保證責任。該判例被北京市高院2001年金融案例彙編收錄;2005年與北京小耘律師事務所聯合組成反傾銷應訴小組,參與歐盟對我國提出的第35類紡織品反傾銷案件並取得成功;2006年代理的紹興市首例人本集團有限公司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案,該案被浙江省高院評為2006年智慧財產權十大經典案例;2007年李旺榮被紹興中院指定擔任嵊州市第三羊毛衫廠破產管理工作組組長,該案為新破產法施行以來浙江省法院受理的第一例破產清算案。特別是2009年-2010年縱橫破產重整案,李旺榮作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之一的縱橫控股集團及關聯企業重整一案管理人團隊第一責任人,全程參與了新《破產法》實施以來目前國內最大的民企破產重整案,準確擬定了與重整有關的法律意見和工作規程,為本次重整成功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專業法律服務。經過異常艱苦的努力,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了重整任務,最終實現了中共紹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產不停、資產不流失、職工不下崗、社會秩序不亂的重整工作目標。
他用過硬的專業服務能力,成功為杭州灣嘉紹跨江大橋、諸永高速、中國輕紡城聯合市場、紹興奧體、文化、科技中心、紹興銀行併購等30多個重點項目提供了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同時,他還積極服務於國家級開發區紹興高新技術開發區、紹興袍江經濟開發區以及規劃面積達500多平方公里的紹興濱海新城的建設,在服務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為紹興的地方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社會中做出了突出貢獻。
由於業績顯著,他率領的大公律師團隊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浙江省人民滿意的法律服務單位、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服務經濟建設突出貢獻律師事務所、浙江省服務中小企業優秀律師事務所、紹興市重點創新團隊等稱號,並榮列2013ENR/建築時報最值得推薦的10家中國工程法律專業律師事務所。

社會活動

李旺榮始終以一種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奉獻著自己的愛心,積極從事公益事業,時時想著如何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自覺履行律師的公共服務義務。他作為紹興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律師團成員,多年義務為紹興市消費者提供法律幫助,榮獲紹興市消保委授予的3·15特別貢獻獎。同時,李旺榮還積極參與希望工程的活動,先後結對援助上虞章鎮謝鑫等貧困山區的失學學生;積極發起設立了紹興市未成年人愛心基金,並帶頭捐助了第一筆啟動資金。2009年,為新中國第一座水電站建設作出巨大犧牲的淳安縣臨岐鎮捐資籌建了一所“淳安縣臨岐鎮大公律師希望國小”。2010年3月,浙江大公律師希望國小正式落成。
李旺榮通過這些愛心行動,來回報社會。在繁忙緊張的律師工作同時,李旺榮還忠實地履行參政議政的神聖職責。他在擔任政協委員期間,積極建言獻策,在自己熟悉的城建法律領域和關計社會民生方面,向大會提交了10件提案;2013年,他當選為浙江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一次會議上就向大會遞交了議案、建議15件,較好地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職責。他作為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信訪律師顧問團成員,還多次隨同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領導,下訪全省各地參與政府涉法信訪活動,在服務黨和國家大局,確保社會穩定,充分發揮著一名黨員律師的先鋒模範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榮譽稱號

1995年被評為首屆紹興市“十佳”中青年律師;
1998年被評為紹興市和浙江省十佳律師;
2004年被評為首屆全國優秀仲裁員;
2005年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授予律師行業管理無私奉獻獎;
2006年被評為首屆全國建設領域百名優秀專業律師;
2007年、2010年被中共紹興市委、市政府授予“紹興市第六批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
2007年被浙江省律師協會授予律師事業突出貢獻獎;
2008年入選建築時報“改革開放30周年工程建設領域法制建設先鋒人物”;
2008年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授予“全國優秀律師”稱號。
2011年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同年被授予浙江省勞動模範稱號;
2011年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
2011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
2011年被法務部授予全國黨員律師標兵;
2013年被中共紹興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三批“紹興市高級專家”稱號;
2013年被ENR/建築時報評為最值得推薦的60位中國工程法律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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