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07年10月至2013年03月,先後任常州市戚墅堰區丁堰街道黨工委書記、江蘇省戚墅堰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戚墅堰區潞城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3年03月至2015年05月,任中共常州市戚墅堰區委常委
2015年05月至2016年06月,任常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6年06月,起任常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因區劃調整涉及的相關同志職務任免:李文濤同志任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6年6月,擬任常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2016年7月,李文濤同志任中共常州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16日,據常州市紀委市監委訊息:常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李文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19年2月,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常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李文濤(副處級)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罪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文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文濤,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文濤利用擔任常州市戚墅堰區環保局副局長、局長、戚墅堰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常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等職務的便利,在土地出讓、招商引資、拆遷補償、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15年,被告人李文濤在擔任戚墅堰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戚墅堰經濟開發區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期間濫用職權,對違法建築給予拆遷補償,致使國家、公共財產遭受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