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河北港口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總經理]

李敏[河北港口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總經理]

李敏,男,漢族,1962年7月出生,河北灤縣人,博士研究生學歷,正高級經濟師,國家煤炭行業高級職業經理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15年8月,李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12月1日,李敏因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李敏李敏
李敏原為開灤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被調查前任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曾獲評“2011中國能源物流十大影響力人物”。

人物事件

2015年8月26日,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曾任河北港口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李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12月1日,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李敏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經查,李敏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李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對黨忠誠老實,保持清正廉潔,恪守社會道德,但他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敏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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