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江蘇省鹽城市委副書記]

李強[江蘇省鹽城市委副書記]

李強,男,江蘇沭陽人,中共黨員,碩士學位,2007年任鹽城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9月擬任中共連雲港市委書記。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李強李強

1970.121978.03江蘇省軍區獨立二師戰士、班長、排長;
1978.031979.11江蘇省軍區淮陰軍分區教導隊教員;
1979.111981.03江蘇省軍區司令部軍務處參謀;
1981.031985.11南京軍區司令部軍務部參謀;
1985.111987.06南京軍區宣城工兵器材倉庫副主任(副團職)(1986.09—1988.06省自學考試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
1987.061988.09南京軍區司令部軍務裝備部副團職參謀;
1988.091990.07江蘇省工商銀行稽核處副主任科員;
1990.071991.03江蘇省城市金融學會籌備組工作人員;
1991.031993.11江蘇省委辦公廳秘書三處正科級秘書、副處級秘書;
1993.111994.09江蘇省委辦公廳秘書三處副處長;
1994.091996.12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1995.06—1997.12東南大學工商管理研究生班學習);
1996.122000.12南京市白下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0.122003.07南京市建鄴區委書記(2002.09—2004.01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學習並畢業);
2003.072005.12南京市建鄴區委書記、市河西新城區開發建設指揮部指揮長、黨組書記;
2005.122006.04鹽城市委常委、副市長(正市級);
2006.042007.01鹽城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7.01鹽城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09連雲港市委書記。

人物違紀

接受調查

2014年9月,江蘇省連雲港市委書記李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3月,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李強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提起公訴

2015年9月,江蘇省連雲港市委原書記、連雲港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李強(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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