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苹

李平苹

李平苹原萬泉寺計程車公司的司機。北京一中院認為,李平苹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七人死亡;故意縱火焚燒公民財物,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均應懲處。判處李平苹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罰金人民幣一千元。2004年06月15日,李平苹和另外三名殺人犯被市一中院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人物簡介

李平苹李平苹

李平苹,現年44歲,原為萬泉寺計程車公司的司機,曾因犯流氓罪被判處管制一年,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李平苹先後將四名女青年誘騙至家中,將四名女青年殺死,並用尖刀將其中三名碎屍,後掩埋滅跡,手段極其殘忍。李平苹因對社會不滿,於1995年4月某日晚,到北京市海淀區香山附近一住戶家中,趁該住戶家中無人,用打火機將家中財物點燃,致家中九間房屋及屋內物品被燒毀,造成財產損失總計人民幣57000餘元。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人物事件

李平苹和妻子董美榮受審李平苹和妻子董美榮受審

李平苹在北京某保健食品公司任鍋爐工期間,因違反工作紀律和工作消極被辭退後,遂對公司經理宋某不滿,蓄謀報復殺人。1995年5月的一個晚上,李平苹攜帶尖刀闖入宋家,將宋及其妻子、12歲的女兒殺死,為掩蓋罪行,毀滅證據,又放火將宋家點燃,致使宋家七間房屋和屋內財物被燒毀。

逃離作案現場時,李平苹從宋身上及宋的家中盜走戒指兩枚、FUNAI牌錄像機一台,所盜物品總計價值人民幣2560元。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被告人李平苹先後將四名女青年誘騙至家中,將四名女青年殺死,並用尖刀將其中三名碎屍,後掩埋滅跡,手段極其殘忍。另外,法院還查明,李平苹於1995年4月某日晚,將海淀區香山附近一住戶家用打火機點燃,致其家中九間房屋及屋內物品被燒毀,造成財產損失總計人民幣57000餘元。

北京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李平苹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昨天被執行死刑的還有入室搶劫,搶得人民幣77萬餘元,並致一人死亡的搶劫團伙主犯盧秉增、江國奇;因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兩性關係而殺死兩人的故意殺人、搶劫犯宋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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