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權[蛟河書記李宗權]

李宗權[蛟河書記李宗權]

李宗權:1949年4月生,吉林蛟河人。大專文化,中共黨員,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監察查室主任,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蛟河法院黨總支副書記,政協吉林省蛟河市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基本信息

李宗權:1949年4月生,吉林蛟河人。大專文化,中共黨員,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監察查室主任,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蛟河法院黨總支副書記,政協吉林省蛟河市第十屆委員會委員。1969年4月應徵入伍,任機要於事;1973年5月—1979年7月在蛟河煤礦保衛科任幹事;1979年8月至今在蛟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後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政工科長、監察督查室主作。1984年—1991年被評為蛟河市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優秀共產黨員、1994年—1996年被評為市直機關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1997年—1998年被評為市直機關優秀共產黨員;1984年—1991年被評為省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1986年被吉林市中級法院評為人民好法官,榮立三等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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