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印[邢台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李國印[邢台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李國印,男,漢族,1962年11月生,巨鹿人,1985年5月入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管理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理學碩士學位,教授。 現任邢台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隆堯縣委書記兼河北隆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因2017年當地空氣品質惡化,2018年5月,河北省對有關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其中李國印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 河北農業大學農經系農經專業學習

1984.07——1986.04 沙河縣東戶鄉人民政府農經員

1986.04——1986.05 沙河縣東戶鄉農工商聯合公司副經理

1986.05——1988.10 沙河縣東戶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1988.10——1989.06 共青團邢台地委秘書科科員

1989.06——1990.08 共青團邢台地委學聯秘書處副秘書長

1990.08——1993.07 共青團邢台地委學少部部長

1993.07——1994.02 共青團邢台市委學少部部長

1994.02——1996.12 共青團邢台市委組織部部長

1996.12——1997.02 南和縣委常委

1997.02——1997.11 南和縣委常委、農工部部長

1997.11——2002.05 南和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其間:2000.07-2001.06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管理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2.05——2005.01 南和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5.01——2005.08 邢台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市委黨校副校長

2005.08——2007.07 邢台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市委黨校副校長、講師團主任(正處級)

2007.07——2010.04 邢台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正處級)

2010.04——2010.12 邢台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邢台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0.12——2013.04 邢台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3.04——2013.06 清河縣委副書記、縣長候選人

2013.06——2015.07 清河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5.07——2016.12 隆堯縣委書記

2016.12——2017.02 隆堯縣委書記兼河北隆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7.02——2017.04 邢台市政協黨組成員,隆堯縣委書記兼河北隆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7.04—— 邢台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隆堯縣委書記兼河北隆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3日,中共隆堯縣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李國印為河北省邢台市隆堯縣委書記。

2017年4月9日,政協邢台市第十三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李國印當選邢台市政協副主席 。

人物事件

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政府召開公開約談邯鄲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磁縣、隆堯縣、無極縣、邯鄲市永年區、武安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會議。

約談指出,邯鄲市是2017年全省唯一PM2.5平均濃度和空氣品質綜合指數不降反升的設區城市;5個縣(市、區)PM2.5平均濃度或空氣品質綜合指數不降反升10%以上,環保部強化督查、省大氣環境專項督察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較多,反映出大氣污染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問題。約談會上,邯鄲市市長和5個縣(市、區)委書記分別作了表態發言和整改承諾。

2018年4月28日,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通報2017年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結果。其中,在不合格的縣(市、區)中,武安市、邯鄲市永年區、隆堯縣、無極縣、磁縣依次名列最後五位。

因2017年當地空氣品質惡化,2018年5月,河北省對邯鄲市和5縣市區有關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其中,邢台市政協副主席、隆堯縣委書記李國印,因違反工作紀律,落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到位,未正確履行當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對該市環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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