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啟家

李啟家

李啟家教授,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副所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秘書長。1982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他積極進行環境政策和法律問題的研究活動,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他獨立或組織了有關流域管理、外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環保產業化等環境政策和法律問題的研究,並提交了研究報告,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為環境政策與法律制度創新與完善作出重要貢獻。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李啟家教授,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副所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秘書長。

1982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1982年開始從事環境法研究教育事業和環境法制建設實踐工作,並取得突出成就。1997年、2002年受到國家環境保護局表彰,連續兩次獲“全國環境政策法制工作先進個人”稱號。他積極參加國家和地方的環境立法的調研和起草工作。作為主要起草人員,先後參加了《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和排污收費法規的修改調研和起草工作,參加了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點水污染物許可證管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環境保護設施運營資格認可管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進出口登記、環境保護設施運營資格認可管理等方面的國家環境立法的調研和起草工作,參加了《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漢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重慶市三峽庫區水污染防治條例》、《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武漢市東湖保護條例》等地方環境立法的調研和起草工作。此外,還作為法律專家,對環境影響評價、防沙治沙、促進清潔生產、土地管理、海域使用、地質災害防治等國家環境與資源法律的起草和修改提出了論證、諮詢意見和建議。為完善國家和地方的環境立法作出重要貢獻。

研究活動

他積極進行環境政策和法律問題的研究活動,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他獨立或組織了有關流域管理、外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環保產業化等環境政策和法律問題的研究,並提交了研究報告,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為環境政策與法律制度創新與完善作出重要貢獻。他參加環境法制崗位培訓和宣傳活動,先後承擔了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法規司、人事司、污控司等組織的全國環境法制崗位培訓、監理人員崗位培訓、實施《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培訓、實施《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點水污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培訓等環境法的崗位培訓的法律教學任務,並作為常年授課人員,參加湖北省和武漢市的環境法制和監理人員崗位培訓教學工作。他作為環境法研究生導師,為武漢大學環境法專業碩士研究生開設《中國環境法》、《環境立法專題》等課程,指導和參與指導的環境資源法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成就榮譽

1998年以來,先後承擔或主持了數項國家、省部級和其他地方的科研課題,發表了十餘篇環境法學論文,取得了優秀的研究成果。他作為主持人之一的《湖北省地方大氣環境立法研究》獲1999年度湖北省科技進步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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