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2016年3月—2019年3月,任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
2019年3月,任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免去李哲的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任命李哲為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
2019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命李哲為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