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則

李君則,隋朝末年的一個殺人犯。

基本信息

概述

在中國文化中,當復仇被普遍認可,那么也就把大量有藉口的犯罪當成了“公正”。隋朝末年即墨人王君操六歲時,父親被鄉人李君則所殺。李君則殺人後棄家出逃。

被殺

二十年後,當李君則回州府自首時,被王君操殺死。王君操取出李君則的心肝當場生吃。因是經過很長時間才得以報仇殺人,所以他的行為依法當死。但由於他殺人是為了報殺父之仇,事後還獲得了皇帝李世民的赦免。王君操破壞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神法,且人吃人更為上帝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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